前一陣子,新聞每天報導追蹤前童星,現在擔任慈濟大愛節目的陳凱倫,他的兒子陳銳涉入混黑社會及暴力討債。而陳凱倫夫婦召開記者會,他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淚,與前余天競選立委期間,妻子李亞萍在鏡頭前,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類似。為何名人之後,好像這種情況特別多。
目前源自於陳凱倫與佛教團體的形象,因此就顯得格外的重要,所以出來招開記者招待會。陳凱倫長年從事公益活動,並教導民眾向善與妻子一同舉行記者會時表示:堅信兒子陳銳是誤交壞朋友才會混黑幫,夫妻倆在記者會上淚流滿面,希望社會能再給兒子悔改機會。陳凱倫緊握妻子黃莉屏的手向記者們敘述,兩人眼睛紅腫,談到擔心愛子現況,聲淚俱下:「他曾經對我說過,爸,我陳銳做事,絕不會暴力討債。」陳凱倫覺得兒子有委屈,希望查清楚是否被陷害。這裡我們不討論案情的內容,而就代表佛教團體的名人,如何修行來做專題討論。
其實,當宗教團體發展開來後,常有找來名人代言的行為。而許多名人也樂意擔任公益形象的代言人,因為這是擴展與社會群眾接觸善因緣,對自己名利就具有加分的作用。但名人不見得人人具有善心念,或懂得擔任善大使的意義。這裡要討論的立場,主要是從代表性的內涵來加以說明,並且提醒往後公益團體選擇代言人時,必須謹慎之處。譬如陳凱倫先生擔任大愛電視台節目的主持人,根本與慈濟團體的精神行為無直接的關係。或許他的接觸之後,受到良心的感召,多少也有影響到他的信仰。但他本來就是演員的身分,主持節目的主持人,對於所要主持的內涵不是每一個人都懂的深入,尤其是節目製作講究的是效果,外在形象是媒體宣傳時的重點,內涵的表現無法完全的透過節目來傳達。
擔任公益團體的代言人,嚴格來說是該藉此機緣深入學習的。如果陳凱倫當時懂得深入學習,那麼他早就能發現兒子的行為是錯誤的。因為自己沒有改變內在心智,所以無法影響身旁週遭的人。但外在卻仍然代表著某團體的形象,他的言談舉止自然也得承受社會的指責與評論。其所以感受輿論的壓力,那是因為自己「知行不一」的緣故,亦是欠缺認識公益團體的精神主旨。公益團體是一座大雨傘,覆蓋之下的所有人事物,都有被庇祐的功能。若不能以所參與團體為榮譽者,他的行為自然無法相互呼應,獲得該有的一切福德。
道德經第十三章說:「吾所以有大患者,為吾有身,及吾無身,吾有何患?」沒有人在世時不用修行的,不然人身災難是無法解脫的。謹此奉勸具有被庇護的人士們,都應該懂得將團體名譽視為自己的身家財產,並且盡量融入符合宗旨的行為,如此作為必定互得彰顯善法。
希望社會能再給兒子悔改機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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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定要給的,但是,從頭到尾,
我只見到陳凱倫為自己的兒子掉眼淚,
見不到他去關心曾被他兒子的暴力集團傷害的子女,
難道!
別人的子女不是人,命不重要嗎?
老天,
給你兒子一條路走,也是希望能多去關心被害者.
這樣,才是大愛的精神.
不然,
這些被害者會認為把壞人交保,是老天有眼嗎?
這是立場的觀點,為人父母者,許多是不懂得愛別人的小孩,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果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