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上不該愛的人

有誰才是該愛的人呢?愛恨情愁是有情動物永遠無法避開的經驗。這是社會對於彼此相愛的共同遵守的準則。他們認為有婚約關係之後,如果背棄對方而有第三者時,那麼對第三者來說就是愛上不該愛的人。我對此是不完全認同的,因為愛情的魔力不是人能操控的。某些環境及彼此互動的時空姻緣,可能促動發生令人無法掌控的事件,我想擊動愛情的火花也是這樣發生的。

人生所謂美色當前不動心的人,古今都算是稀有動物了。何況彼此因緣際會的邂逅,又如何能有理性的應對呢?當前遇到的誘惑或知己的對象,那是不論對象與性別的,有時男與女之會,有時是同性的相遇,都有可能成為終生的莫逆之交。在邂逅的一瞬間,如果火花一觸擊發,就讓人失去理性及背後的考量,當然就促成彼此未來的交往。

當人發生彼此衝突或不如意時,眼前曾經最愛的人,都有可能成為內心認為不該愛的人。該不該愛他(她),即從當時的心境來解析,如果內心尚未平靜,而對方又不能體諒你,那就更是氣死人了。人有時所站的立場觀感不同,就有他彼此距離的價值觀。價值觀對人情世故各有它不同的看法,認定有價值時,他是該擁有及愛惜的;但在毫無價值或意義時,那他對此觀感的應對就毫無反應了。

某些交往是有間接互助及人際關係的功能,譬如生活經濟條件的差異,在經過交往之後,具有互相幫助的現象。多數人的交往,促使生活更為豐富,同時具有帶動生活圈擴大的功能。因為彼此各自有其私交的領域,經過交往之後即有擴展人際圈的情況。

愛情還是有它對生命的價值及意義,這對人生的過程上來說,任何異性或同性的交往,都能發生各種不同的價值及意義。因此,在此還是要提議大家,人從交往開始,不管多久或有多麼深淺,彼此所付出的情意都是寶貴的。許多人是要等過年老之後才回憶的,往往都未真心去珍惜這一切的因緣,實在是可惜!雖然也有相處的結果不如人願,但曾經是不該有遺憾的。活在人世間沒有多久,短暫的數十年光陰,不管交往的對象是何身分的來往,這些都是陪伴你我人生的親近伴侶。

所以愛上之後,應該沒有所謂的後悔!後悔是在時空的位置。因為彼此時空的錯位,導致在不適合的時機上彼此相遇相愛,我想這些公開或不公開的關係,都不是障礙彼此有過的愛情。

有朋友問我:「現在我的感情關係是第三者,那麼應該怎麼辦呢?我的內心是充滿罪惡感,總是感覺對不起他的老婆,但我還是深愛著對方,我應該如何處理這一段感情?是離開或鼓勵他離婚呢?」

我的看法是順其自然,對於社會道德理念的自責是難免的,我想妳也是不想這樣,如果是被欺騙的,那就是他的責任,否則感情世界哪有對與錯?愛情沒有兩人的互動是不可能發生,既然已成為事實,兩人的默契是該有的,各盡其責把該做的做好,緣份是無法免強的。至於離婚後結婚,那也不能強求。根據我的經驗所知,通常有外遇或身為第三者角色的人,若是重婚時,他的婚姻關係還是不能如意圓滿。感情世界總是有第三者介入的個案,在命理學角度就認為是重婚格或稱為雙妻(雙夫)命格,這是無法從一而終的命運。

所以說命運作弄人!萬般皆由命,一點不饒人。我想誰也不願意讓自己墮落萬海深淵之中,類似最近蘇花公路的悲劇!一群人快樂的遠行旅遊,卻遭遇天地無情的不幸事件,這些都不是你我能去掌控的。既然,天地自有法則,命運的操控是由天還是由人?這唯有自己最清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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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〈愛上不該愛的人〉中有 4 則留言

  1. 李貢銘表示:

    我和男友交往六年,今年預計結婚,但因男性友人追求我進而破壞我們之間感情,導致他的不信任與不諒解,於是在去年11/5號提出與我分手的決定,但那之前我有察覺他有異樣,似乎分手不尋常,雖我極力挽回但他卻還是拂袖而去,至今都拒絕與我聯絡!所以我一直以為是我的錯!但至今原因還不明!

    佳佳

  2. 李貢銘表示:

    不是冤家不結親,這是冤家遇頭,不可能圓滿的。

  3. 游小姐表示:

    那老師!我難道一點機會都沒有了嗎?

  4. 李貢銘表示:

    對象不對,所以無法圓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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