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婆的吶喊冤屈!

老師好:

我知道這太打擾您了.但是有很多事我並不願在網路上提起.
我們結婚xx年了.但在今年離婚.心痛已不足以形容我的感受
去年我進加護病房急救..甚至在急診室發病危通知時
我的前夫.或許因工作或女兒的照顧關係無法陪伴而將我丟給娘家父母.
我出院,回家第一個遇到的是我前公公,他當著我父母親跟姑姑的面,說的第一句話是叫我離婚

坦白說,我怨.我恨…作人公婆的干涉如此…..

我還未離婚前公婆就將鎖換掉ㄌ.我進不去家門..他們甚至並未跟我們住一起阿!
我想復合!其實就是要讓前夫知道他錯了!

當他難時我陪著.當我難時他拋下!
像我跪爬進關聖帝君桌下哭喊時~至今~我心仍吶喊著~我無願!

回答:老實說你們配對的緣分不佳,兩人的命格對感情婚姻也問題很大,而你委曲求全的心思也不是辦法,看起來你的方法不對,而且與長輩的緣分也不好,這是命格的緣故。若要徹底改變建議要去學佛,改變自己的想法,多了解一下生命的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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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寶的感情婚姻

親情關係難以解說對與錯?媽寶的孩子越來越多,許多苦過來的父母,就是見不得孩子吃苦,所以不斷地把此生最好的供給孩子使用,甚至為其一生做好安排,這是天下父母心的觀念,看起來沒有對與錯的問題,但事實上生命的存在,皆是屬於個體戶,未來父母年老走了,並非父母能夠完全掌握的。

不少父母為孩子的一生做好ㄗ充分的準備,活著眼睛看得見就拼命地賺錢存款,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吃苦,不用工作,還要幫忙他決定婚姻大事。在婚後還要處處干涉孩子的婚姻關係,這是咱們過去時常觀察及討論的話題,有戀子情節及主導孩子婚姻感情的父母,為何如此?這不僅是一種民間常見的家庭矛盾,還是造成社會問題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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茫然的人生不知為何而活

某天突然在信箱收到這樣的一封信:

幾年前,我己自殺了一次了,這樣的人生挺難過,就是供養孩子,愛著孩子,愛著人,從沒被愛感覺,我一生黃賭毒什麼也沒犯錯过,就是什麼也不能有需要,留著這生命來干嘛,我前生究竟干著什麼了,我每天过得很心累!

這個世間有誰不苦啊!佛學中早就說了四諦的道理,第一就是人生是苦海!世間人類的本性是善或惡?早在中國人觀念中有過辯論,孰善!孰惡!常人從出生到老死,大概擔心及老苦的不就是這樣,但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是正常的事,為何會有人認為這是很累的工作?包括現代年輕也這樣想,乾脆不要結婚算了,因為建立一個家庭得付出那麼辛苦的代價,何苦啊!乾脆就選擇單身生活,最多也只有選個不生育的生活伴侶。究竟這樣能算是圓滿人生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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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友回信

老師,非常感謝你百忙抽空,這麼快就回覆我。

看到你給我的回覆,真的快要哭了。感謝你讓我知道我跟他還是有緣份!
你說得沒錯,我們在交往的3年間真的常常吵架,每次吵架他脾氣都很大,分分合合很多次。

最後一次分手到現在已經11個月了,中間我們還是有聯絡,但是他的態度都很冷淡。
這是我第一次談戀愛,對於這次的感情是盡力付出,分手後我也有檢討自己的沒安全感,控制慾太強,令他倍感壓力。

直到現在,我還是愛他的,很想為他做點什麼,但是又怕打擾他。
如果我們真的是前世有緣份,那我今生也很想繼續我們的緣份,不想用“不相往來”來完結。

最近打算主動連繫他,上網找一些方法的時候看到了和合術。
雖然我很想跟他復合,但感覺這種法術不能亂用,我不想愛他變成害他。
幸好在付費作法之前臨危勒馬,有緣看到老師的部落格,及十分認同老師文章的觀點。
我希望靠自己的努力得到他的愛,如果老師覺得和合術適合的話也可以嘗試,
希望能得到老師的指導,不知能否有這個榮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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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情與感覺的分辨法

在網路服務諮詢時,常見有些人搞錯國曆或陰曆的出生日期,這裡還是要再次的提醒,所謂陽曆(又稱為西元曆)或陰曆(又稱為農曆),台灣地區的身分證登記是以陽曆(台灣稱為國曆)為主,若用身份證資料論算,就是陽曆的出生日期。後來台灣地區的出生登記,概以醫院出生證明作為登記憑據。

依據戶口登記規定予日本於明治28年(1895)6月17日正式統治台灣,明治29年起為治安之需要,開始辦理戶口調查登錄各戶成員之基本資料,惟未辦理戶籍(口)登記申請,其調查所得資料直接於戶籍簿增刪,至明治38年(1905)10月1日起全面戶口調查建立戶口調查簿,次年1月15日起實施戶口登記申請是項資料至昭和8年(1933)3月1日起正式列為台灣人戶籍法定文件,至今乃為台灣人家族尋根,確認身分關係,財產繼承之重要文件。但從何時開始規定依據出生證明作為登記為出生身份證資料,咱們就不得而知了。所以提醒網友要提供出生資料的時候,就要注意這個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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