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吵架來鬧分手

男女吵架的時候,時間過得特別的緩慢,怎麼看就是臉色不對,還可能隨時引起暴跳如雷的恐嚇,這是男女情侶或夫妻常見的現象。當吵架開始之後,想要分手的人,絕對會給臭臉或找出很多理由來吵架,就算明明都沒去惹對方,還是有可能給個”莫須有”的罪名,就能夠臭罵一頓。

男女情侶真能吵架到不可收拾嗎?這是不容忽視的!彼此真的嚴重大幹起來,還可能要人命,不是不可能的事。這裡要奉勸男女情侶或夫妻,不管甚麼關係的情人,吵架那是難免的,但為何吵架?吵架的目的呢?絕對有起因。不少人是利用吵架來鬧分手的,少數人才會坦白說分手的真話,除非他想要好聚好散的人,他才會坦然的表白分手的原因,讓彼此不因為分手,而破壞過去美好的感情。所以有不少人能與過去情人保持良好的關係,內心也時常能有過去美好的回憶。

真想要解決眼前的感情障礙,正在鬧僵局面的男女,弱勢的一方,務必要能忍住性子。因為強烈想要分手的一方,一定不會給予好的臉色看,吵架不就是這樣嗎?此時此刻,真想要能夠挽留住,就要走過這段漫長的歷程。

男女的吵鬧起因,若是起自於第三者的介入,那就可能是成為分手的定數。彼此感情被第三者取代,所以不再有過去的情意,這樣的感情關係分手幾乎是很難挽回了。但某些人擁有第三者的原因,並不是不愛現在的對象,而是屬於喜新厭舊或佔有慾強烈的性情,這種現象男女性都同時存在。不能說男人就佔有慾特別強,或女人就好貪淫慾,因為這是飲食男女的本來慾望情性。唯有判斷個人性情的特徵,才能決定第三者的介入是否影響彼此的感情結局。

第三者的邂逅情況,有時候是克制不住一時的衝動,有時候是宿命的情債,任何人都無法排除自己曾經做過的情債,所以時常勸人不要隨便發願或承諾,不然始亂終棄的誓言不是現在你後悔就能了,恐怕以後還是要償還。因此,當你所愛的人有了第三者,你要很仔細且小心的處理,除非你不願意維持現在的關係,否則都應該要謹慎地解決這樣的困擾。若是用法術解決第三者關係,不是斬斷桃花能解決,若是屬於宿命恩怨,哪有可能斬斷桃花就能結束第三者關係,那是錯誤的解釋緣分與果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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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〈用吵架來鬧分手〉中有 2 則留言

  1. 向日葵表示:

    一篇不錯的文章分享:
    若沒有修造自己就去愛,就會因為不合心意而分開。
    http://blog.udn.com/oyt0915/25134584

  2. 李貢銘表示:

    回答向日葵:我瞧不起現代的婚姻專家,他們只會告訴你不合適就離婚,不然就是建議去法院告對方然後離婚,這是廢話?人命不合適很多是命格問題,那就是與生俱來的性情,感情失和是人生的功課,不是勸人分手離婚就是最好解決痛苦的方法。有人不懂感情的分享及方法,結果一輩子結過幾次婚還是無法幸福美滿。心理學只能輔導在痛苦時的心靈,給予短暫性的安慰及紓解,人生本來就是苦的,只是很多人不曉得苦因何處來,沒有遇到被人拒絕,就不知道自我的悔悟人生。我在此期盼能夠奉獻自己所學,使其遭遇人生痛苦的人,都能夠順利地走到平安幸福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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